附帶民事?肇事責任?車禍後你最常遇到的六個法律問題

作者:慕宇峰律師(慕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以下,根據本人擔任車禍律師之經驗,將整理民眾遇到車禍後,最常見的幾個問題,讓您遇到車禍之後,能夠了解車禍案件處理的流程。

車禍發生後,請問我應該報警嗎?

要,一定要,以下告訴你兩個理由。

1.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因為許多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的過程中,會需要警察單位的證明文件,所以如果沒有報警可能會導致無法申請理賠。

2.請警察單位來現場蒐集資料

車禍報警後,警察單位除了會協助雙方在車禍現場進行畫線、拍照、酒測等保全證據之行為,還會給您一份「當事人登記聯單」,讓您可以取得對方連絡方式討論後續和解,不論您之後是否選擇提告,現場的相關證據都有被保存下來,您手上也有對方的電話可以聯絡和解事宜,對您只有利而無弊。

如果要請求車禍賠償,去警察局提告可以拿到賠償嗎?

不行

報警只會讓對方受到刑事處罰,大部分的狀況是對方會被判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但就算檢察官准予易科罰金,罰金也是繳給國家,一分錢都不會進到您的口袋裡。

如果想要請求車禍賠償,必須要提起民事訴訟,而車禍常見的民事訴訟程序,通常分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及一般民事訴訟。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跟一般民事訴訟有什麼差別嗎?要應該去哪裡提出?

簡單來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但通常比較慢;一般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但通常比較快,大家可以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請求損害賠償,詳細差異請見以下表格:

補充一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幾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對方有刑事犯罪行為」,在車禍案件中,最常見的就是刑法第276條的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的過失致死罪以及刑法第158-4條的肇事逃逸罪,再加上我國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中並沒有處罰過失毀損的行為;簡單來說,如果今天雙方是不小心擦撞,並且都沒有受傷的話,雙方是沒有都辦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喔。

車禍之後,我應該拿到申請文件?

1.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這份資料您車禍後會拿到,上面有對方的基本資料與聯絡方式,有助於您與對方聯絡和解事宜,或是向對方提起訴訟。

2.現場圖、現場照片:

事故七日後得上網申請閱覽,可以取得警察當場繪製的現場圖,以及當天拍攝的現場照片,有助於司法機關還原車禍現場的情形。

3.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事故三十天後可以上網申請,會載明雙方可能違反的交通法規,但這份文件只是給雙方參考用的,原則上不會做為法院最終裁判使用。

車禍之後,我要怎麼知道雙方的肇責有多少

法院會根據交通部公路局或是學術機構的「行車事故鑑定」來認定。

1.交通部公路局的行車事故鑑定

只要是案發六個月內且尚未進入偵查或審判程序的案件(簡單來說,就是你還沒去警察局提告的案件),都可以向各地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如果是自行申請的話,每案會收取3,000元的鑑定費用,但根據律師的建議,通常可以提告後請地檢署的檢察官移送鑑定委員會調查,這樣就可以省下一筆鑑定費用。

申請鑑定後原則上兩個月內會完成認定,並得到「雙方肇事責任相同」、「某方負擔主要肇事責任,他方負擔次要肇事責任」等結論,如果對結果不滿意,得於收受鑑定結果後30日內敘明理由,並繳交2,000元的鑑定費用後,向該轄區覆議會申請覆議,但以一次為限。

交通部公路局的事故鑑定過程,大多以提示照片、影像以及確認雙方說法,來確認雙方違反交通法規的程度。

2.學術機構的行車事故鑑定

學術機構通常只受理進入法院訴訟的案件,且每案收費可能高達2-3萬元,但通常學術機構有辦法針對車禍當下雙方的車速、角度、擦撞情形,利用物理計算的方式來計算雙方的肇事責任,計算過程絕對會比交通部的鑑定報告嚴謹許多,以下為我國有在做行車事故鑑定的學術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中心
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中心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交通事故鑑定研究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科技大學運輸研究中心

小結

雖然以上有各種鑑定方式可以來計算雙方的肇事比例,但最後的判斷仍是有法院進行決定,實務上有常見明明學術機構鑑定一方負擔全部責任,但實際上也不用全部賠償的案例,所以就算拿到車禍鑑定後,還是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來確認實際損失的金額: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苗簡字第554號

逢甲大學之鑑定結果:㈠林宥勝駕駛自用小貨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且往右駛出路面邊線外再驟然左偏進入車道欲倒車,為肇事原因。㈡行人倪潘菊鴛,無肇事因素(未走人行道有違規定)……本院審酌本件交通事故發生時,原告OOO與被告OOO上開違規情節,對於其因本件交通事故所生損害之發生及擴大,應減輕被告OOO20%之賠償金額。

車禍後要進行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應如何準備?

要進行民事訴訟,需要先撰寫一份「起訴狀」,並針對您要請求的各個項目檢附以下資料:

1.醫療費用:

檢附因車禍所生的醫療、手術、藥品、輔具等單據。

2.看護費用:

有實際請看護照顧者,可以檢附單據,但如果是請親人照顧,且醫生有在診斷醫囑有寫上「建議專人照顧x個月」者,根據法院實務的見解,每日可以核定約2,000元至2,800元。113,北簡,7604

3.車損費用:

原則上根據法院實務見解,機車每年的價值大約會減少50%左右(使用年限三年),非營業用汽車的汽車則是每年大約減少37%(使用年限五年),在超過使用年限後價值只會剩下10%,便不會再往下降。

換句話說,當你的交通工具被超過使用年限後,你維修所購買的零件費用,都只能夠請求10%的價格。

4.勞動力減損:

這部分要車禍被害人傷勢已經穩定且無恢復可能時,方能向法院請求進行鑑定。

勞動力減損的鑑定會根據車禍受害人的薪水,從痊癒計算到其65歲之薪資總額後,再按照勞動力減損的比例(1~100%)計算可以向對方請求的賠償。

根據司法院的官方資料,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由以下單位進行鑑定:

北部地區:臺北榮民總醫院、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含新竹分院)

中部地區:臺中榮民總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南部地區: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東部地區: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

5.不能工作損失:

醫生有在診斷醫囑有寫上「建議休息x個月」者,根據法院實務的見解,通常都可以請求休息月份之損失薪資。

6.精神慰撫金:

這部分的數額差距往往會因為雙方財力、經濟實力、案後態度、損害情況而定,實際金額還是要請

有車禍法律問題?請聯繫「快律通」律師團隊

如果您看完上述說明後,認為自己的車禍案件還有很多疑問的話我們專業的律師有豐富的經驗,可以協助您處理相關事宜,讓您的權益分毫不損!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